
某建筑公司因承接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完工后,发包方以工程量存在争议、竣工验收手续不全为由,长期拖欠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共计人民币1760余万元。该企业多次催讨无果,导致自身资金链紧张,无法按时支付下游分包商及材料商款项,面临多起被动违约风险,经营压力巨大。
我所接受委托后,立即由建设工程、合同纠纷及执行领域的专业律师组成办案团队。首先,全面梳理了该工程项目的全流程文件,包括招投标文件、施工合同、变更签证单、验收记录、结算对账记录、付款凭证及往来函件等,锁定了关键证据链。其次,发现发包方内部已出现经营恶化迹象,存在转移资产风险。为此,我们在启动诉讼程序的同时,同步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,成功冻结了发包方等值银行账户资金及部分房产。
在诉讼过程中,针对发包方提出的“工程质量瑕疵”“工期延误”等抗辩,新材略律师团队通过申请司法鉴定、组织专家辅助人出庭等方式逐一驳斥。同时,积极争取法院调解支持,向发包方充分释明败诉风险及保全措施对其经营的持续影响。
最终,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发包方在15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1782.3万元,并承担本案大部分诉讼及保全费用。调解书生效后,因发包方仍未主动履行,我所律师迅速申请强制执行,通过冻结账户扣划方式,将全部款项成功执行到账。
从接受委托到款项到账,历时仅4个月,该企业成功收回了全部款项。客户评价称:“这笔钱救活了公司,更让我们懂得了合同与证据的价值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