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也是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。随着倡议进入“金色十年”,政策重心正加速向“硬联通”“软联通”“心联通”协同发展转型,推动合作机制制度化、标准对接国际化、项目运营可持续化。在此背景下,法律服务作为保障跨境投资安全与合规的核心支撑,其价值愈发凸显。本文基于权威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,结合法律专业视角,系统梳理“一带一路”在顶层设计、经贸规则、基础设施、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演进趋势,并重点剖析企业出海面临的关键合规要点与应对策略。
顶层设计强化:制度型开放引领合作新格局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首次设立专章部署“高质量共建‘一带一路’”,标志着该倡议已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体系2。规划明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,强调推进能源、税收、减贫、智库等多领域合作平台建设,进一步完善合作规划统筹管理机制2。同时,《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》指出,我国已构建涵盖九大机制的“金色十年”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,包括战略对接、风险防控、监督评估等闭环管理体系3,4,5。这一系列制度安排体现了从“项目驱动”向“机制引领”的深刻转变,为跨国合作提供了稳定预期和法治保障。
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2026年10月在北京举行,已有超过130个国家确认参会,彰显了倡议日益增强的国际凝聚力。未来五年内,围绕多边合作框架下的规则制定权争夺将更加激烈,中国企业需提前布局,主动参与国际标准与治理体系建设。
经贸规则突破:从商品流动到制度对接
中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,着力打通跨境贸易中的隐性壁垒。2026年5月1日起,中国将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100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,此举不仅有助于促进中非贸易平衡,也为深化南南合作树立典范。截至2025年底,我国已与32个非洲国家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,初步形成覆盖广泛的双边合作网络3,4,5。
在服务贸易领域,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(2026—2030年)》,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立覆盖旅游、航运数字化、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全链条标准体系。该计划特别强调依托“一带一路”多双边机制,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,目前已在16个国家开展首批示范项目3,4,5。此类标准化协作不仅能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,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掌握话语权。
此外,中国—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于2026年4月签署,新增投资与电子商务章节,明确电子传输暂免关税、认可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等条款,为数字经济时代的跨境交易提供了清晰规则指引。
基础设施升级:国际物流通道提质增效
基础设施“硬联通”仍是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要支柱。2025年全年,中欧班列稳定开行2万列,同比增长3.2%;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路线增至26条,“丝路海运”航线达148条,空中丝绸之路完成航班量35万架次,同比增长16.5%3,4,5。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国际物流大通道的韧性与效率持续提升。
标志性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:中吉乌铁路、匈塞铁路、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等关键项目实现轨道贯通或开工启动,坦赞铁路激活项目正式落地1。交通网络的完善不仅提升了供应链稳定性,也为企业履约创造了更有利的外部条件。例如,中老铁路跨境货物累计突破1800万吨,显著降低了区域物流成本10。
中国(内蒙古)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,明确提出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枢纽的目标,支持发展“中欧班列+”定制化运输模式,探索无人驾驶跨境运输通道。这预示着未来基础设施合作将更加注重智能化与一体化发展。
投融资体系优化:金融工具赋能可持续合作
为强化资金保障能力,商务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印发通知,要求聚焦重大标志性项目和“小而美”民生项目提供金融服务,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,提升投融资可得性与便利性。国家开发银行2025年围绕“一带一路”重点领域投放资金超2900亿元等值人民币,其中中非发展基金新增出资83.9亿元,带动国内企业对非投资逾200亿元。
外商投资方面,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(2025年版)》较上一版本净增加205条,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、现代服务、高新技术等领域。同时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》,提出优化外资并购规则,降低跨境换股门槛,释放出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积极信号。
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在稳步推进。政策鼓励在“一带一路”项目结算中扩大人民币使用比例,有助于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,提高财务透明度。然而,这也对企业资金流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,需建立健全外汇风险对冲机制。
法律合规前瞻:构建稳健出海的风险防线
随着监管环境日趋严格,企业必须将合规能力建设置于战略高度。2025年6月,商务部发布《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》,明确禁止贿赂、贪污、洗钱等行为,要求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,并将廉洁审查纳入业务必经流程。该指引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、防范腐败风险提供了操作指南。
ODI(境外直接投资)备案新规体现“穿透式监管”特征:一是主体穿透,追溯最终受益人;二是资金穿透,核查来源与用途真实性;三是用途穿透,锁定投资与主营业务关联性;四是区域与行业穿透,实施差异化审批强度[P1]。企业须提交详尽的资金使用计划书,并通过“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”实现全流程线上申报,确保信息一致性和可追溯性。
ESG(环境、社会与治理)合规义务日益突出。证监会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发布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》,新增污染物排放、能源利用、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,要求企业披露碳足迹、资源消耗等关键指标。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将于2026年8月施行,首次设立“绿色低碳发展”专编,确立碳排放权交易、产品碳足迹核算等制度框架。企业参与“小而美”民生项目时,应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合规治理体系,并引入第三方鉴证机制以增强公信力。
结语:把握时代机遇,提供专业护航
总体来看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正经历由“量”到“质”的深刻转型,政策导向从追求项目数量转向注重综合效益与可持续性。在这一过程中,法律服务不再局限于事后争议解决,而是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、架构设计、合同谈判与合规管理之中。
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规则环境与监管要求,企业亟需借助专业力量构建系统性合规体系。律师事务所可在跨境争议解决、合规体系建设、投融资结构设计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,助力客户在全球化竞争中行稳致远。唯有坚持依法合规经营,方能在“一带一路”的广阔舞台上实现互利共赢与长远发展。
